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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讲话
隋维钧在全盟招商引资暨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5-06

在全盟招商引资暨促进民营经济

高质量发展大会上的讲话

 

2019418日)

 

同志们:

在全盟上下奋力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盟委、行署召开全盟招商引资暨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总结分析民营经济发展形势,表彰奖励优秀企业,研究部署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充分体现了对民营经济发展的高度重视,体现了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信心决心,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重要指示精神的务实举措。一会儿,盟委张书记还要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抓好贯彻落实。下面,围绕落实会议精神,我着重强调几项具体工作。

一、着力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坚持把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作为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头号工程,以放管服改革为抓手,真正把该放的放到位、该管的管到位,努力破解营商环境难题。

(一)营造高效的审批服务环境。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细化量化审批服务标准,压减自由裁量权,完善适用规则,实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落实审批服务三个压缩要求。全面压缩审批时间、申报手续和审批事项。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聚焦不动产登记、市场准入、企业投资、工程建设、民生事务等企业和群众办理量大、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重点事项,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的要求,逐项编制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优化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实施承诺制审批、多图联审,建立过槛即入、先批后审的审批机制,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和时间成本。推行四个一服务模式。落实行政审批事项只进一扇门所有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要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进驻政务(便民)服务大厅,加快第二批盟直16个部门99项审批事项划转工作,做好划转第三批事项的准备工作,力争达到中心之外无审批,实现政务服务实体大厅多门一门开展行政审批事项一窗式受理将已划转的行政许可事项按类别设立综合受理窗口,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工作模式,实施联审联批、并联审批,明确联审联批事项清单目录,组建专班、集中办理,实现一事跑多窗变为一窗办多事。对未划转的单位,受理事项统一设立综合窗口,按时办结,统一窗口出件。推动行政审批事项一网通办继续提升兴安盟政务服务网、行政审批业务平台服务功能,开通企业服务热线,建立横向联通政府审批部门、纵向贯通区盟旗三个层级的网上政务服务大厅,构建网上并联审批系统,逐项定制审批流程,推动更多跨部门、跨层级事项实现一网通办巩固扩大最多跑一次事项改革成果,利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快递业务、信息化技术等手段逐步增加最多跑一次事项,对事项清单实行定期梳理、动态管理,实现清单内事项只跑一次。

(二)提升社会化服务管理水平。加快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将除法律规定和涉密事项外,凡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实现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推动盟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尽快覆盖全盟6个旗县市,逐步覆盖苏木乡镇,让更多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移动端办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完善政务服务实体大厅建设。统筹推进各类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场所和人力、资金等资源整合,加快旗县市实体政务服务大厅、苏木乡镇便民服务大厅和嘎查村便民服务点建设,发挥综合服务效益,降低公共服务成本。乌兰浩特地区市民服务中心已列为盟市共建项目,要按照功能完备、办事集中、信息共享、运行高效的设计标准,加快各项前期工作,确保下半年开工建设。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多证合一改革的基础上,加快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企业名称和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全面压减企业开办和商标注册时间。落实好证照分离”“照后减证等改革任务,消除百姓投资创业难点堵点。健全证明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各类无谓证明,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坚决做到清单之内无重复、清单之外无证明。进一步清理规范各类中介服务事项,无法定依据的一律取消。

(三)加强市场主体的服务监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建设。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工作细则等一单两库一细则,充分利用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推动互联网+监管智慧监管,整合部门监管事项,做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实现监管全覆盖和跨部门联合抽查常态化。坚持对新兴产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让从事新项目、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研发等方面的民营企业踢好对接市场的临门一脚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和市场环境。依法维护民营企业物权、债权、股权和知识产权。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企犯罪,保护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建立重大涉企商事诉讼案件快立、快审、快结绿色通道,最大限度减少对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要依法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坚决取缔无照经营,打击假冒伪劣、走私贩私、偷税漏税和欺行霸市等扰乱市场经济行为,引导民营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规范管理、守法经营。盟委、行署已全面启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百日攻坚行动,规范整治烟酒、石油、建材等8个重点领域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环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盟里的统一安排部署,分类分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健全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广大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着力破解企业融资难题

树立民营经济兴则金融兴的理念,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出实招解决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有效拓展民营经济融资渠道,让金融活水精准浇灌民营企业。

(一)加大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支持力度。近期,国家陆续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文件,要求大型商业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长30%以上,同时对放宽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容忍度等具体指标进行明确。各旗县市、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推动具体政策快速落地,不断强化政金企对接,建立政策性融资担保、信用担保风险分担和激励退出机制,出台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业绩评价办法,鼓励商业银行围绕重点项目、民营企业和三农三牧等重点领域开展信贷支持,激发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主动性。要加强对金融机构小微贷款两增两控目标考核,提高再贴现额度,支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民营和小微企业500万元以下的票据融资,全年发放助保金贷款3亿元以上,提高民营企业贷款占比和覆盖面,实行差别化利率定价机制,切实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成本,力争新增公司类贷款中,国有商业银行对民营企业的贷款不低于1/3,邮储银行、城镇商业银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不低于2/3。通过3年左右时间的努力,全盟银行业对民营企业的贷款占新增公司类贷款比例不低于50%

(二)积极创新金融服务。支持企业对接资本市场,推动莱德马业等有条件的民营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对实现主板上市、新三板和自治区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盟内企业给予资金奖励。根据我盟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特点,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减少对抵押品的过度依赖。提高中长期贷款、无还本续贷和一次授信、长期使用的循环贷等金融产品比重,积极开发流量贷、现金贷、云税贷等免抵押信贷产品,拓展订单质押、应收账款质押、知识产权质押、动产质押及生物资产质押贷款等业务品种。提高贷款需求响应速度和审批时效,主动对接民营企业融资需求,结合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设立稻米、玉米”“肉牛、奶牛产业发展基金,鼓励支持在现有基础上扩大险资直投的试点旗县和试点行业,扶持农牧业民营企业发展壮大。

(三)加强担保体系建设。做大做强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对国有政策性担保机构逐年增资扩股,壮大资金实力,3年内注册资金总额达到5亿元,担保费率降至全区最低水平。健全完善多层次再担保体系。组建全盟性融资担保网络平台,引入自治区信用再担保基金在我盟设立分支机构或代理机构,完善和强化再担保功能,通过投资入股帮扶盟旗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发展。创新政银担合作模式。对单户2000万元以下的融资担保业务,争取融资担保公司、自治区信用再担保平台、商业银行、地方政府按照4:3:2:1的比例承担风险责任。

三、着力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要深入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各项政策,发挥政策叠加效应,以更加有力有效的政策举措,急企业之急、帮企业之困、解企业之难。

(一)抓好支持民营企业各项政策落地落实。年初以来,国家密集出台一系列针对性、指导性强的政策措施,特别是近日又制定下发《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努力破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将制造业等行业16%增值税率降至13%交通运输和建筑等行业10%增值税率降至9%;自治区也相应出台了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释放出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强烈信号,每一条都是真金白银。盟委、行署从降低企业生产和用地成本、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支持企业品牌建设和创新发展等10个方面,出台了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政策、吃透政策,进一步细化实化为可操作性强的具体措施,确保我们出台的政策解渴”“管用,让民营企业从政策落实中增强获得感。各旗县市要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完善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配套措施,积极兑现政府对民营企业的项承诺。持续消除各类隐性壁垒,在政策执行和落实上,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招商企业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确保本地民营企业与外来招商企业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要素保障和招投标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二)全力破解企业发展难题。多措并举、想方设法提高要素保障水平,切实解决企业用地、用水、用电、用工、物流等高成本问题。用电保障方面,积极推动大工业用电企业参与蒙东地区电力直接交易,年内新增大用户直供电企业7家。将符合国家与地方环保、安全和产业等政策的,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用电企业纳入电力直接交易范围,并通过差异化配置新能源降低用电成本。用水保障方面,积极争取专项投资,加快灌区水权转换改造,降低企业水权转换用水成本。鼓励企业节约利用水资源,将符合盟开发区节约、环保用水标准的企业工业用水价格控制在4/吨以内。物流保障方面,在主要公路干道收费站建立ETC快捷通道,提高通行效率。对盟级管理的公路收费站收费价格下调10%,降低企业运输成本。积极引导同类或产业链条关联密切的企业向园区聚集发展,在放大规模优势的同时降低运输物流成本。用地保障方面,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规定的民营企业用地,可以采取划拨方式供应。利用国有未利用土地从事农、牧、林、水产业生产的,可按照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经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可免收土地出让金,使用年限不超过50年。对已落地的工业项目使用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未利用土地,土地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所在土地等别50%执行。

四、着力强化品牌建设

品牌是企业质量、信誉和文化的载体,更是企业竞争力的综合体现。推动品牌建设,对于提升民营企业知名度、影响力和整体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一)选准公共品牌培育重点。品牌培育是一项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我们围绕具有区域经济优势的行业和具有地方特色的企业产品,选准方向、突出重点,为企业开拓市场、提升效益提供品牌支撑。丰富的绿色农畜产品是我盟的优势和特色,具备实施品牌战略的基础条件,要着重在绿色农畜产品品牌建设方面下功夫、求突破。要突出抓好特色品牌培育,把增加绿色优质农畜产品供给摆在突出位置,积极扩大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产品认证面积,增加三品一标认证产品数量,打造绿色有机农畜产品品牌集群,推动兴安产品兴安品牌转变。实施农畜产品公用品牌提升工程,总结推广兴安大米品牌建设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巩固提升兴安盟大米区域公用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培育壮大兴安盟小米、牛肉、羊肉等已注册品牌,积极注册兴安盟大豆、绿豆、卜留克、马铃薯等公用品牌,发挥品牌带动作用,全面提升农畜产品经济效益,实现产业链受益、龙头企业获利。全面提升产品质量。质量是船、品牌是帆,只有船坚帆固才能行稳致远。要建立农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完善农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标准,健全从农田牧场到厨房餐桌的质量追溯体系。实施企业质量专家顾问咨询制度,通过面对面、一对一、点对点的诊断咨询,帮助民营企业查找质量提升、品牌培育等方面的现实问题。针对民营企业薄弱环节和关键短板,组织开展以质量基础为重点的精准培训质量援助培训,推广先进质量管理办法,引导企业全面加强质量管控。

(二)支持民营企业品牌建设。完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鼓励民营企业围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积极打造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及时兑现品牌建设奖励政策。对新获得国家地理标志商标产品的企业团体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试行机制,突出企业质量的过程控制,对荣获盟长质量奖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和产品研发。创新是培育品牌和保持品牌常盛不衰的根本保证。要在重点领域培育一批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和竞争力的名牌产品和知名商标,对民营企业申报国家和自治区级名牌产品给予重点扶持和优先推荐。要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对上年度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补助;对获批的院士专家工作站给予一次性20万元运营补贴;对上年度在国家备案的众创空间和星创天地给予一次性15万元补贴。降低企业产品检测成本。盟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补贴。

(三)加强品牌营销推介。酒香不怕巷子深的时代已经过去,要让品牌产品进入千家万户,取决于企业行之有效的广告宣传和促销策略。要推广兴安盟大米品牌营销经验,结合产品自身的特点,围绕重点营销区域进行广告策划,瞄准产品目标消费群和主要消费市场制定有针对性的宣传营销方案,积极组织参加国内外名牌产品展洽活动,运用多种渠道展示形象、拓展销路,扩大我盟优质产品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五、着力推动园区振兴

园区是区域经济发展、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的重要载体,要以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为龙头,推动全盟各级各类园区持续健康发展。

(一)进一步提规划水平。按照盟开发区为主体,乌市、前旗工业园区为两翼,其他旗县市园区为支撑的一体两翼、多点支撑空间布局,立足园区产业基础、区位优势和资源条件,编制完善园区规划,明确发展定位,推动产业向园区集中、要素向园区集聚。探索建立一区多园”“区中建园的布局模式,推动园区布局由分散式、点状式向专业化和产业集群化转变,实现项目布局更加集约、集群集聚。

(二)进一步完善园区功能。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要围绕建设生态环保工业新城和企业兴旺产业基地的目标,全面完成渣场、道路、铁路、污水处理、集中供热等剩余工程,谋划启动铁路二期工程,开工建设企业服务中心、商业综合体等公共服务设施,对入园企业和项目提供全程代办、保姆式服务,努力把园区打造成为全盟工业发展的火车头和增长极。

(三)进一步优化园区环境。认真落实园区用地、用水、用电等各项优惠政策,确保力量向园区集中、政策向园区倾斜。要按照绿色发展要求,严把项目准入关,推行项目环评审批三挂钩机制,积极引进低能耗、低消耗、低污染、可循环的绿色环保项目。要全面抓好园区安全生产,实行安全生产专家坐诊制,组织开展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排查,营造安全、环保、和谐的发展环境。盟工业园区要发挥财政独立核算优势,有效管理和使用财力,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六、着力提高招商引资工作水平

招商引资是对外开放的重要抓手,更是促进地方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要立足我盟地域特色和主导产业,结合生态环保和绿色发展要求、结合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需要开展招商活动,推动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

(一)围绕重点地区抓招商。依托内蒙古商会设立长三角片区、珠三角片区、广东片区、上海片区、河北片区、山东片区、辽宁片区、湖北片区8个区域合作片区联络处以旗县市、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主体,选派优秀干部作为招商大使,广泛宣传我盟的资源优势、产业优势和投资环境,吸引外地企业家投资兴安,引进企业落户兴安。要积极发挥各驻外办事处作用,紧紧抓住京蒙扶贫协作、自治区厅局对口帮扶机遇,借助北京、呼市等地区开展招商,以诚感人、以情动人,实现互利共赢。要积极组织招商推介活动,筹备参加西洽会、蒙古国经贸展洽会。要加强区域协作,加快乌阿海满旅游协作区和兴齐白生态经济跨省合作区建设。

(二)围绕产业链抓招商。要按照差什么引什么、弱什么补什么、强什么增什么的原则,着力引进一批建链补链、强链扩链的龙头型、配套型、引领型、高成长型项目。特别是围绕七个百亿元产业领域,深入挖掘产业链条中的上下左右关系,充实完善项目库建设,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壮大。要加强与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对接组织成立企业家俱乐部,进一步拓宽产业链招商覆盖范围

(三)围绕引智引才抓招商。发挥袁隆平水稻院士专家工作站、制糖工业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机构对外影响作用,加强与优质企业、一流大学、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争取再引进一批科研机构和创新团队,年内完成8家企业自治区级两化融合贯标试点,实现借脑生财。要强化政策支持,吸引鼓励人才来兴安盟创新创业,实现引进一个高层次人才、带来一个创新团队、引领一个产业发展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落实本次会议精神,按照盟委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要求,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指挥,分管领导具体抓、专职抓。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各级党委政府和企业家双向沟通常态化机制,实行政金企民营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盟旗领导联系服务民营企业和企业首席服务员制度。要认真协调解决企业反映的具体问题,特别是全盟民营企业家座谈会梳理出来的22项问题,要紧盯不放、坚持不懈、久久为功,确保每个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要提高政府部门履职水平,抓好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等领域工作,全面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产权保护、弘扬企业家精神等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决策部署,政企同心、和衷共济,共同开创民营经济新辉煌,奋力谱写兴安盟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新篇章。

主办单位:兴安盟区域经济合作局

地址:兴安盟财政综合办公大楼5楼  电话:0482-3972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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